肖懿芽

龟速打字中。


微博大号与lofter同名
存文微博:棉花漂流记

美索不达米亚

侵转删/天哪这个意识流太酷了(室息

Algernon:

突然想写这对。


年前我爱上他,爱意贫瘠薄凉。风声鹤唳,一点微小震颤扰乱我心神。他掌心柔软不比内心坚硬,活像将行就木留有余地,我不宁愿其他人觊觎他风情。有限的自私总没有好结果。贝希斯顿的铭文尚未开采先前,我好讲是我爱他的长诗,然罗林生早我一步。


自古生物学崇尚林奈,命名要先叫dazai,后头叫什么?他该有名字吗?


名字含蓄本人露骨,我的蝴蝶总也停滞我掌心。我爱他不比任何一人少,我恨他不比任何一人多。这可讲我是中庸,平素我极左极右,遇着他摇摆不定只好中庸。


夜里笙歌,他不讲他,我不讲我。寡言比沉默有力,别离是欢歌、无尽的解脱、高瞻远瞩未雨绸缪,我独独想不着它。我亲吻他发梢。他的肩胛骨撞在我身上,我浑身裂开蛛网,一时难以功成名就。太宰治是鬼门关的艳鬼,我在黄泉里高潮。讲到底都是棺椁之下的纠葛,死人吸走活人的精气。


然我活着吗?他眉梢里头都是喜意。他庆幸我死,我执意他活。我太像死神了,由此他只远远看我,兀自深晓他救我不仅一时兴起日行一善。他试试救人是否能造七级浮屠,转而拿折磨我心的方式缓慢地杀我。他是一片安他非命,注射使他形态负载枯骨。


好看,哪里不好看。


他救过我一次,我再没想过第二次。兴许是有的,他光芒万丈,我藻荇横生。生生不息的活火从底格里斯河里头捞上来也不过尸体一具。他后来将位置让给我,我想到分别却是更久以前。我们初次相遇蓄谋已久,他伸了手,口袋里带出一爿明月。指尖苍白如同绷带裹挟(实际上也是,是我昏了头才以为他普度众生),仿佛经久不衰,仿佛亘古不灭——他将指尖松松扣在我手心里头。我心砰砰直跳,仿佛他在讲:你来爱我了。


我病痛缠身,心肝脏脾一同掏出来给了他,只剩一具空壳子,没法子不爱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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